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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定后党委能长时间不审批吗?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第二十条规定: “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,必须在 3 个月内审批。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,但不得超过 6 个月。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,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 ” 所以这样规定,是因为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,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,要求党委及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,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,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,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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